各年级研究生:
兰州大学“美丽华夏”奖学金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非在职二、三年级硕士研究生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热爱祖国,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;
2.无违反校纪校规和法纪法规的行为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;
3.生活简朴、自立自强、学业成绩优良;
4.愿意按照资助计划要求参加捐赠方组织的不少于20天的实习、科研合作等活动;
5.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(1)作为主要作者(本人第一,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)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;或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论文1篇,且综合评价三星以上;或作为作者之一(排名前五),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sci、ei、ssci、a&hci等收录刊物及文科权威刊物发表;或作为作者之一,在nature、science及其子刊、pnas等顶级期刊上发表文章。
(2)以导师为第一作者,本人排名为前三名获得发明专利1项。
6.以上同等条件下,获得其它奖励者优先(如“三好研究生”、“优秀研究生干部”等)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。
三、奖学金名额及奖金额度
一等奖学金7名,奖励金额:4000元/生
二等奖学金14名,奖励金额:3000元/生
四、申报时间和程序
1.申报时间:6月1—3日;
2.凡符合申报条件者,由本人填写《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由导师就研究生的学业和科研能力写出综合评语后,连同相关证书、论文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观云楼1410,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、个人事迹材料、生活照打包发送至@lzu.edu.cn,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“年级 专业 姓名”;
3.6月份,学院学生工作组按要求进行申请材料审核,组织“美丽华夏”奖助学金的答辩评审;
4.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报评定委员会统一评审。
五、评奖与奖励
1.兰州大学 “美丽华夏”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、汇总,择优评定;
2.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的获奖人员,结果进行公示,并由学院组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,进行表彰。
六、其它
1.与"求真"奖学金等其它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不可兼得;
2.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工组所有。
资源环境学院
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一日